Minette Walters《The Echo 回聲》
奇摩交友忽然冒出一個奇怪的小男生,見著我日記裡的幾本書名,嗅出閱讀傾向,陸續介紹幾本好書。因他介紹的書多半絕版,除了網拍二手書,亦去圖書館搜尋,當然也順手拿回自己有興趣的書。意外地,這個禮拜幾乎成了「宗教週」,先是Minette Walters的推理小說《回聲》,再來是天主教作家遠藤周作的《深河》,Manil Suri的《毘濕奴之死》和范毅舜《海岸山脈的瑞士人》,幾本書連成一線,挑起我對宗教的好奇心。

Minette Walters《The Echo》
之前在某篇文章談過閱讀是主觀且私密的個人選擇,也提到對推理小說的不喜好。
推理小說以懸疑稱著,但「被害者-兇手」一成不變的簡單模式首先就破局不是嗎,我們還沒翻開書頁就知道葫蘆裡賣什麼膏藥了。刑案的背後會有什麼?善惡分明、伸張正義是落伍且滑稽的;令人無奈又無言的人性真相、能挑起讀者悲憫深省的人物及故事,才是社會中上層階級的最愛。我最無法忍受的是,小說裡的第一主角或神探一定是個風度翩翩的布爾喬亞男子,而他最後也會對自己的生活驀然醒悟,或者抱得美人歸。在這些陳腔濫調中,我們看到了法治對社會公義的無力、俗世的難解,也看到了資產階級的空虛和疏離,這有什麼不好(不對)?在我看來,那些優雅的「冷.眼.旁.觀」不過是一番虛偽造作──不管如何,這個世界依然會皆大歡喜。
對人事物有任何偏見都不是好事,故不死心再借一本Minette Walters的小說,打開閱讀之前我已作好掩鼻的準備。上回看的是《毒舌鉤》,裡頭在講什麼已完全沒印象,書也早就上網拍賣掉了(賣的價格還不低呢)。

此部小說真正的主角是位於主要劇情之外的流浪漢比利。作者直接引用希臘神話中的伊底帕斯傳說,比利在錯綜複雜的狀況下曾殺害生父並與生母相愛共結連理,在得知真相後,他的母親(妻子)自戕,而他則自我放逐到街頭上流浪過著懺悔的生活。伊底帕斯戳瞎自己的眼,比利則是焚燬雙手至變形,以疼痛忘卻生命中最深沉的痛楚。伊底帕斯遵從神喻以流亡贖罪,於晚年才得至聖林中解脫;比利亦不迴避上天的審判,在漫長的流浪過程後,最終以絕食結束懲罰。在比利的身上,我們看見「認罪」、「懺悔」,甚至鞭笞和苦行等天主教教義,他相信人唯有仰靠神的慈悲才能從難以救贖的罪愆中得救。
比利.布雷克非主角的真實身份,而是放逐於街頭的化名,引自十八世紀畫家William Blake,小說中的比利也不斷引用William Blake的思想與詩句,在裡頭扮演瘋狂的佈道者角色激進勸人避免墮落及向善,這點與William Blake在十八世紀被視為瘋子相應,作者的意圖相當明顯。
舊約《創世紀》中該隱與亞伯的第一宗謀殺案(The First Murder),在十八世紀中眾人的道德訓誨是同情亞伯的無辜及斥責該隱的邪惡犯罪,故在藝術作品裡多將亞伯作為主題。William Blake一反主流派,在畫作裡將原本置於背景襯托正直亞伯的該隱提昇為前景主題,引起觀看者對該隱有更多的注意。

在The Body of Abel Found by Adam and Eve中,William Blake運用想像力畫出該隱臉上的驚恐與悔恨,讓觀看者的情感延伸出對犯罪者的同情,成功的接續了聖經裡神的正義審判中亦包含了神的憐憫及慈悲而所應許的救贖──「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與寬宥。(註1)
Minette Walters直接或間接地運用了伊底帕斯及William Blake兩文本作為小說支脈,提昇了作品的層次使小說更完整豐富。或許有人會說了無新意,但事實上每個作品皆有其文本奠基,或多或少「剽竊」前人的思想,發揚光大也好推翻也罷,重點在於是否從中發展出新思維,或者更美的物事。在《回聲》中,講求理性證據及人性等痛快淋漓的故事之外,藉由宗教意義式的信念──非關道德的,朦朧間似乎使人聽見了某種隔離於現世價值觀與智慧的弦外之音。
《回聲》給我最大的驚喜來自於封面「…靠寫羅曼史貼補家計的家庭主婦,47歲開始執筆寫偵探小說。…」,印證了先前對推理小說的看法「這跟國中時期看的『羅曼史』根本差不多」,讓我多少有些得意。Minette Walters在某些情節及人物的駕馭中,仍難脫羅曼史固有的煽情手法,最明顯之處乃在於男女互動時,將對方視為獵物或對手而有的一些情慾表現和遐想。每讀到這類段落,我便有除之而後快的念頭;還好這本書是借的,否則不免又要費力送它出去。有趣的是唐諾的導讀,我敢打賭,唐大爺可能只讀了不到100頁,即著手完成洋洋灑灑一篇文章,和此部小說對照可說是完全不知所云。
這本小說足足有400餘頁,我僅提及一小部份。Minette Walters以擅長取材於社會各類小人物稱著,光是這本就包含了街頭遊民、自寄養家庭逃脫的少年、未出櫃的同性戀、記者、專業白領和企業家…等等。至於這本書值得一讀否,還是別問我吧。
蹩腳的讀書心得第一篇寫好了,寫得好辛苦,故第二篇肯定會拖很久。
註1:William Blake資料,皆參考心靈小憩文章http://life.fhl.net/Art/main03/01.htm。
六月 29th, 2009 at 23:42:57
我喜歡推理小說哩,但不可以廢話太多,或過於擅情。
看妳對閱讀的期望,我猜我們可能是不同掛的閱讀群咧…XD
六月 30th, 2009 at 13:19:26
對閱讀的期望喔,看心情啊,有時會想看艱澀一點的,有時會想看娛樂性質的。最怕的是,別人說很棒的書,自己卻不能領會,那時就很想哭了。
不喜歡推理小說,大概是不習慣於它總是有個 ending 吧。
六月 30th, 2009 at 15:33:17
「這段文字總會令我極不優雅的想到國產電視劇中那些憑借琴棋書畫招徠嫖客的娼妓。特別是想及演員們標準的娼妓作派的表演,更是倍感噁心。不是嗎?這段文字實質上就是一個文化娼妓在那兒施展渾身解數招徠客人。可憐帕斯、奈保爾、李斯特、馬勒等文化大師都被作為文化符碼一古腦兒全被她用成了自己身上的飾物。在這些偉大與嚴肅的文化飾品的包裝下,她陶醉的哼呀著諸如”有一瓣櫻花落在了我的懷中,湧起一種洗盡鉛華的感動。”、”時光溫柔地流逝,心情仿若平湖秋月般淡然。”這些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所謂”絲綢”一般的句子。是的,這樣的語言看上去的確有絲綢一般的美麗,可卻言之無物<想一想編輯先生們的追求吧,可憐的言之有物>。感動如何洗盡鉛華呢?更何況這樣的洗盡鉛華還要用櫻花去裝飾!平湖秋月般的淡然是什麼意思?這個女人胡亂嫁接著文字,盡情強調自己的樸素與典雅、平靜與雍容、充實與豐富……卻在句子中充分暴露了她不甘寂寞的骨髓與矯揉造作的無知。
其實,我們這個社會需要娼妓正如需要政客一樣,很正常;中產階級需要他們的讀物一如魚之需要水一樣,我也能理解。問題是,娼妓就是娼妓,作為一種職業,她和國家主席一樣並無任何丟人之處,何以總是要打扮成淑女呢?更為可笑的是,這位淑女似乎還要刻意表現出農家貧寒女子的大度與純真。
明明是取悅上流階級,卻偏要說什麼追求優美與優雅;明明是自我娛悅,卻偏要說什麼力求尖銳與深刻;明明是漠視現實,卻偏要強調形式就是內容;明明是買弄風騷,卻偏要宣稱什麼言之有物;明明是輕視苦難的下層人民卻偏要坐在咖啡廳裡高談什麼弱勢群體的生存狀況;明明是空虛無聊,卻偏要把醉生夢死粉飾為鍛造精緻的人生。是啊!他們的確在下跪與脫衣之中過著極端精緻的生活,可是,他們的精緻人生是用什麼換來的呢?」
六月 30th, 2009 at 16:23:13
前三段是寫文章前的暖身,不該貼上去的,但真的沒有妝扮做作的意思。
嗚嗚~~~~~
六月 30th, 2009 at 20:39:06
我是在回應妳說的「在我看來,那些優雅的「冷.眼.旁.觀」不過是一番虛偽造作──不管如何,這個世界依然會皆大歡喜」
六月 30th, 2009 at 21:26:02
下次請配合我的水準,改成簡單易懂的文字吧~XD
六月 30th, 2009 at 23:16:28
我這叫作賊心虛。因為我還蠻喜歡把自己的文章寫得「空靈」、「優雅」,偏偏資質駑鈍,只會寫口語又膚淺的玩意兒。是誰說拿名作家文章來模仿可以精進功力的?總之我的確喜歡「胡亂嫁接文字」來點綴文章,所以梁衛星那篇文章也算罵到我了。他引用的那個例子還真是經典,歪打正著跟我刪掉的兩段有點像--「那個女人根本不是人」,看得我如芒刺背,嗚嗚。
那句冷眼旁觀喔,不是曲兒妳跳針,而是我。老實說自己當初在收尾時,也覺得那邊刺眼(不止那段,這篇文章的主題我沒有作出結論),根本銜接不上,但寫得很累了,所以就讓它跳針。假如你們知道我這篇小文花多少時間寫,一定會同情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