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哥窟自助行-雜事記

《楔子》

春初與老同事們聚會,照例聽她們吐苦水,即便離開五年,過往單位的話題我仍然銜接得上,那糾葛的辦公室恩怨從未改善。「妳們一起出國走走嘛,Fang不是還沒出國旅遊過嗎?」疲於充滿抱怨舊瓶舊酒的言談,我試圖轉移話題。接著聊起幾個自己未來想去的國家:印度、尼泊爾、泰國及吳哥窟等等,並提議她們去日本旅遊。

兩日後接到她們的電話,同學Hui的妹妹有過吳哥窟自助旅行的經驗,極力推薦姊姊也去走一趟。聽見「吳哥窟」、「自助旅行」,我當然興奮不已,找妥第四位旅伴Fen後,再與主管確認是否放行,便請她們立刻去訂機票。

《旅伴們》

都是老同事,皆無自助旅行經驗。

Fen-第一次出國旅遊。五年級生,長我六歲,年紀最大,小孩已上高中。個性隨和且體貼他人。因她在市區上班,我提議由她幫大家換美鈔,本以為是件輕而易舉的事,事後得知她一共跑了三間銀行花了一個下午才完成此項任務,我真是不好意思到了極點。聽見她沒有適合的鞋子到吳哥窟,立刻將自己還熱呼呼的手工訂製鞋專程送去給她,以聊表歉意及道謝。

Fang-第一次出國旅遊。年紀最小的六年級生,小我兩歲,單身,有潔癖,節儉成性又嘮叨,個性大剌剌地像個可愛的小男生,愛說粗話,恁阿母、他馬的等字眼大概每兩分鐘出現一次。她過去曾和我搭檔過,因個性不合我常對她兇巴巴的,還規定她得叫我學姊。我調職後她有了別的靠山,有恃無恐,變得不太甩我。

Hui-有過義大利及香港跟團旅遊經驗。也是單身,五年級生,大我一歲,和我是同學。個性文靜、沉穩,嘴巴閉起來時就會讓我害怕的人。Fang的靠山就是她,倆人情同姊妹默契十足,上下班皆出雙入對。

四個人曾經一起國內旅遊過,結局是不歡而散──旅途中意見不和,我執意從桃園回屏東,她們怕我一個人搭車危險,深夜從車站將我硬拉上車一起返家,為此同學Hui和我冷戰數月。

出發前,母親和姊姊們一再叮嚀我出門在外別亂發脾氣、要合群多忍讓,要不可沒辦法臨時自己搭飛機回家。連到了柬埔寨第三天,媽媽還打電話來問我是否和同伴們相處順利,因她午睡時夢見我又和人吵架回家了。

《行前》

Hui的妹妹很熱心,不僅幫我們向旅行社訂機票,還寫信預約兩天導遊及前三天訂房,並將信件轉寄給我們。自助旅行不是該做很多準備工作嗎,怎落得一身清閒?Hui要我先去看「背包客棧」,等大伙兒看出個頭緒,再集合討論。

很快就放棄了令人眼花撩亂的「背包客棧」,從頭到尾登入三次,總合瀏覽時間不超過一小時。第一次討論我就帶本《吳哥之美》,其餘三人各自拿出厚厚一疊自網路影印的資料,大小事一應俱全。

對女人的談話效率我只能說歎為觀止,四人拿著資料嘰嘰喳喳一晚,卻連最基本的每日行程草案都沒辦法敲定。性急的我拿出紙筆,正色要她們將初步行程路線念出來讓我記錄,及訂房、找美食和入關資料的工作分派,結束這場紛亂的討論。

第二次討論,我仍然沒再去看網路的資料,身邊多了本《吳哥窟深度旅遊聖經》;她們聊得起勁,人、事、地皆朗朗上口,彷彿已去過一趟,我不禁心虛,也暗自高興自己可以當個渾不知事的大爺。

《入關》

旅伴們功課作得周全,因四人皆不諳英語,行前將入境申請卡及落地簽表格影印下來演練一遍(懶惰蟲沒有參與,心想到時抄她們的就好)。其實看得懂的就填,看不懂的就晾著或隨便寫好像也不要緊。她們也打聽到入關時會被索賄,光這點就討論數次。結果──據說──真的有櫃檯人員喊「tip」,只是我沒聽懂,所以準備好的兩塊錢沒派上用場。

《住宿》

我們住的是Hui妹妹幫忙訂房由Borey經營的ILodge,舒適乾淨的Guest house,一棟四樓八個房間。兩人房一天13元美金,提供機場接送及早餐,住的大部份是台灣遊客,早晨、晚間大伙兒常聚在一樓大廳聊天交換旅遊心得,也會併團結伴出遊、用餐。

原本只打算在ILodge住三天,餘兩天住較豪華的The Villa Siem Reap ,事先由我訂房,兩人房一天30元美金。到了第三天,覺得整理行李及遷居麻煩,我提議取消訂房續住ILodge,大家一致同意。Borey很高興地騰出一間四人房20元美金給我們,同時提醒我們The Villa Siem Reap 規定未在48小時前取消得償付違約金,最好去當面說明問能否不扣除違約金。因不知違約償付金額多少,加上四人英文能力皆無法作複雜的交談,Borey亦不方便出面,旅伴們深怕划不來及四人房有點擠而猶豫不定。

熱心的房客聽見我們的困難,表示願意幫我們洽談,高興地拿出我的手機,Borey連忙擋下說用他的手機比較便宜,打了三通電話並寫信,順利無償取消訂房,真的是「出外靠朋友」啊。

ILodge Blog:http://hk.myblog.yahoo.com/ilodge-gh

《導遊》

Borey,中文導遊兼司機,約28歲(?),背包客棧自2004年開始陸續有許多人推薦他,算是個紅人。學生時期開始導遊工作,及至大學畢業、通過導遊認證,目前經營一間Guest house,擁有一台九人座車。除了導遊工作,還代客訂房及預約導遊、司機,十分忙碌。

他說中文略帶地方口音,聽起來像廣東腔,長相俊秀、打扮時髦,頗有香港人的味道。導覽十分盡責,書上提到的他幾乎都有說明,遇提問時會詳盡回答,一點也不馬虎,即使是無厘頭的問題,他也很認真的回答,尤其當地的風土民情,他的回覆內容鉅細靡遺,往往比我們想知道的還多。

他腳程快,我們幾乎得用跑的才趕得上他。猜想是故意走快,因我們要求的景點多,又要看日出又要看日落,時間得拿捏好;旅伴們又是拍照狂,拖延了些許時間。走快也可能是因為Borey怕曬,隨身攜帶一支大傘,不時嚷嚷「好熱好熱」,他真的是當地人嗎?那支大傘也是我們的福利,走在他身旁他會親切地幫我們撐傘、搧風,但少有人能趕上他腳程併肩而行。

他車上會提供小瓶礦泉水任人取用;帶我們去吃早餐、午餐或喝飲料會主動幫忙點菜、結帳,再由我們付錢,據說由他買單會便宜許多;也不會帶我們去買紀念品抽傭金,所以他真是想省錢、不想吃虧的背包客最佳選擇。

費用:一、小吳哥日出+大吳哥+小吳哥+巴肯山日落 45美元。

   二、塔普倫+女皇宮+科巴斯賓山+崩密列 100美元。

Borey聯絡方式:borey007@hotmail.com

《行程》

第一天:搭機→旅館→洞里薩湖(凌晨三點半自家中出門,晚上九點才回到旅館休息)

第二天:小吳哥日出→大吳哥城→小吳哥→巴肯山日落(早上五點出門,十點回到旅館休息)

第三天:塔普倫→女皇宮→科巴斯賓山→崩密列(六點出門,十點回到旅館休息)

第四天:荳蔻寺 →班黛喀蒂寺→皇家浴池→變身塔→東美朋寺→達松將軍廟→龍蟠宮→寶劍塔→塔高寺→塔普倫寺(七點出門,我只參觀到達松將軍廟,在午餐後提前返回旅館並去Siem Reap 河畔散步、吃點心,旅伴們則在六點到旅館再一塊兒出去吃晚餐)

第五天:Siem Reap 工藝品中心→中央市場→傳統市場(我出現的時間不太多)

第六天:獨自早起到Siem Reap 河的另一邊散步、吃早餐,旅伴們則睡飽了又去中央市場購物→搭機返家

《背包客們》

甲夫妻-

高雄飛往胡志明市的班機上與我坐在一起,瞥見我手上的印度教資料,主動與我交談,得知與我們同住ILodge,聊起彼此的行程安排。

第三天,甲夫妻不滿意所僱用的導遊,加上旅伴們想節省費用,相約併團一起走行程。此舉似乎造成Borey的困擾,說不定會讓另位導遊誤以為是Borey搶生意,洽談那晚看他表情滿是無奈,但還是大方接受我們的更動且不加價。

甲夫妻很開朗健談,甲夫與Borey聊(還好有他,要不前一天四個正經的熟女讓Borey悶到有些氣餒),甲妻則由我們四人輪流上陣,當然最孬的我常躲得遠遠的。甲妻從小住加拿大,英文流暢無阻,多虧了她,我們才能順利取消訂房。

乙夫妻-

在市場小攤前認識,聽見我們四人破英文,主動幫我們買蛋捲。隔天他們也搬來ILodge,經常主動提供資訊,包括在哪有好吃的、價格多少,問我們需不需要協助。

第五天購物行程,我十點半就從工藝品中心跑回ILodge打算補眠,乙夫妻剛睡醒在大廳上網,問我今日行程,甲夫熱情地問可否讓他夫妻倆跟行時,旅伴們恰好打電話回來問我要不要去吃午餐,這國際電話費的面子讓我無法說不,上樓沖個涼,便與乙夫妻相偕出門。

午餐結束,我揮揮手又跑回ILodge睡覺(乙夫妻說我是最散漫的遊客,哪有人出國玩還專攻睡覺的?),四點半他們滿載而歸喊我起床,說才逛完中央市場,回來放東西,還要繼續逛舊市場,睡飽了心情好也就跟著出門。

很可愛的一對夫妻,逛街時乙妻在店門口抽菸、拿著手機隨時記帳(我蹲坐一旁吸二手煙和她聊天),乙夫則和三個女人在店內興高采烈的購物及殺價,或四處找好吃的讓我們嚐鮮。

因為旅伴們殺價時間冗長,怕他們夫妻覺得無聊,我們提議分開走,乙妻很高興地揮手道別,乙夫卻從老遠把她拉回來,堅持要和我們一起逛一起吃完晚餐。事後我們一致覺得能嫁到這種老公實在太幸福了,相當隨和的大男生,離開Siem Reap 市那天早晨還騎腳踏車大老遠去幫全旅館的人買好吃的法國麵包。

《吃吃喝喝》

前三天行程繁多,回到旅館都七晚八晚,還得拖著痠軟的步履外出找晚餐。到了鬧區,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英文和柬埔寨文招牌,拿著Fang準備的餐廳列表繞來繞去尋找落腳處,疲累更加一層,加上點菜不甚順利,用餐氣氛悶到極點。

Fen向我抱怨說每到吃飯時間她就膽戰心驚也吃不飽,我因為沒做功課只能苦笑不敢多說什麼(何況被媽媽交代過要克制)。倒是Hui把Fang教訓一頓,要她意見別這麼多,倆人差點吵起來。

第四天,時間較寬裕點菜也順手了,恰逢Fang的生日我們請她吃飯慶祝,終於能愉快的用餐。回想起來,六天當中,只有那餐氣氛是好的,其餘的吃喝(是的,連喝椰子汁也是)都在計較夠不夠便宜、好吃而搞得烏煙瘴氣。

當初是由我訂預算的,參考網友的經驗,吃喝的部份保守估計一人100美元。後來結算,含礦泉水不到50美元,這得感謝Fang的控管。只有三餐是在餐廳吃,其餘都是到路邊攤解決。正餐的部份多半吃炒飯及炒麵,或是白飯加兩、三道菜。特色小吃水果奶昔、烤香蕉、蛋捲及法國麵包,在旅途中我們也一一吃到了。

《購物》

紀念品購物預算我當初估計一人30美元,踏上返程時我大約只用了20美元,比旅伴們少許多。但在Siem Reap 機場看見品質精美的紀念品,忍不住多買了些,一下子遠超過旅伴們。

在風景區買了什麼呢?明信片、圖騰磁鐵、竹編手環、絲巾、背心、袋子、圖騰玻璃球及棕櫚糖。除了3元美金的棕櫚糖是原預定買回去當伴手禮,其餘都是興之所至,完全不符合團購優惠多的原則,也買得比較貴,被旅伴們唸了好幾頓。

《攝影》

上次去九寨溝八天,約一百多張照片,充電器沒用上。到了吳哥窟,第一天拍日落,第二天拍日出,再加上許多逆光照,用了大量的閃光燈,在著名的「高棉微笑」景點相機就告假了,實在掃興。

旅伴們瘋狂拍照舉動,讓我大開眼界。從高雄機場開始,每幾分鐘停腳拿出相機,每個定點三人輪流獨照,再來個合照,拍得不滿意又重來一次。剛開始覺得她們可愛,也分享了愉悅興奮的心情;但接下來幾天她們仍樂此不疲,看得我頭皮發麻。

我通常站在一旁搖頭叨唸──「沒有觀光客像妳們這樣拍照的」、「真的太誇張了」、「以後我想到吳哥窟,第一個出現的畫面可能就是妳們在照相,嗚嗚,好恐怖」、「別光拍照啊,也要去感受古蹟」、「回去沒人愛看這麼多照片啊」、「拍這麼多,回去搞不好連自己都看不出是在哪拍的」,猜想旅伴們一定覺得我擾人興致而在心底罵我吧。連Borey也叫我別再唸了「就讓她們盡情的拍吧,……不過真的有點誇張」。

《小費》

行前沒有討論到小費的問題,所以根本搞不清楚在柬埔寨該不該給小費或如何給。甫到旅館下車後我便給接機並提行李的司機小費,Fang立刻大罵,我說那算我自己給的,她才安靜下來。

早上出門前,我也會偷偷在枕頭下擺放小費,因為房間真的整理得很乾淨,回來時我亂丟在床上的東西都整齊的擺放在床頭。這項我從頭到尾都不敢跟旅伴們說。

到崩密列景點時,有個身著共產黨服的女孩沿途跟著我們,遇著高低落差大的地方就和Borey在旁攙扶,離開時我又忍不住給了小費,當然遭到旅伴們白眼。

結算Borey的導遊費用時,Fang大聲反對額外給小費,因為有之前慘痛的經驗,我悶不吭聲在心底盤算偷給小費,搶著一個人下去付錢。走到門外,Hui和Fen追出來說她們要給小費,原來她們也受不了Fang的小氣啊。

Posted by 一杯醉 on 三月 20th, 2010 7 Comments

Minette Walters《The Echo 回聲》

 奇摩交友忽然冒出一個奇怪的小男生,見著我日記裡的幾本書名,嗅出閱讀傾向,陸續介紹幾本好書。因他介紹的書多半絕版,除了網拍二手書,亦去圖書館搜尋,當然也順手拿回自己有興趣的書。意外地,這個禮拜幾乎成了「宗教週」,先是Minette Walters的推理小說《回聲》,再來是天主教作家遠藤周作的《深河》,Manil Suri的《毘濕奴之死》和范毅舜《海岸山脈的瑞士人》,幾本書連成一線,挑起我對宗教的好奇心。

 

採自博客來

Minette WaltersThe Echo

 

之前在某篇文章談過閱讀是主觀且私密的個人選擇,也提到對推理小說的不喜好。

 

推理小說以懸疑稱著,但「被害者-兇手」一成不變的簡單模式首先就破局不是嗎,我們還沒翻開書頁就知道葫蘆裡賣什麼膏藥了。刑案的背後會有什麼?善惡分明、伸張正義是落伍且滑稽的;令人無奈又無言的人性真相、能挑起讀者悲憫深省的人物及故事,才是社會中上層階級的最愛。我最無法忍受的是,小說裡的第一主角或神探一定是個風度翩翩的布爾喬亞男子,而他最後也會對自己的生活驀然醒悟,或者抱得美人歸。在這些陳腔濫調中,我們看到了法治對社會公義的無力、俗世的難解,也看到了資產階級的空虛和疏離,這有什麼不好(不對)?在我看來,那些優雅的「冷.眼.旁.觀」不過是一番虛偽造作──不管如何,這個世界依然會皆大歡喜。

 

對人事物有任何偏見都不是好事,故不死心再借一本Minette Walters的小說,打開閱讀之前我已作好掩鼻的準備。上回看的是《毒舌鉤》,裡頭在講什麼已完全沒印象,書也早就上網拍賣掉了(賣的價格還不低呢)。

 

採自google圖片搜尋

 

此部小說真正的主角是位於主要劇情之外的流浪漢比利。作者直接引用希臘神話中的伊底帕斯傳說,比利在錯綜複雜的狀況下曾殺害生父並與生母相愛共結連理,在得知真相後,他的母親(妻子)自戕,而他則自我放逐到街頭上流浪過著懺悔的生活。伊底帕斯戳瞎自己的眼,比利則是焚燬雙手至變形,以疼痛忘卻生命中最深沉的痛楚。伊底帕斯遵從神喻以流亡贖罪,於晚年才得至聖林中解脫;比利亦不迴避上天的審判,在漫長的流浪過程後,最終以絕食結束懲罰。在比利的身上,我們看見「認罪」、「懺悔」,甚至鞭笞和苦行等天主教教義,他相信人唯有仰靠神的慈悲才能從難以救贖的罪愆中得救。

 

比利.布雷克非主角的真實身份,而是放逐於街頭的化名,引自十八世紀畫家William Blake,小說中的比利也不斷引用William Blake的思想與詩句,在裡頭扮演瘋狂的佈道者角色激進勸人避免墮落及向善,這點與William Blake在十八世紀被視為瘋子相應,作者的意圖相當明顯。

 

舊約《創世紀》中該隱與亞伯的第一宗謀殺案The First Murder),在十八世紀中眾人道德訓誨是同情亞伯的無辜及斥責該隱的邪惡犯罪,故在藝術作品裡多將亞伯作為主題William Blake一反主流派,在畫作裡將原本置於背景襯托正直亞伯的該隱提昇為前景主題,引起觀者對該隱有更多的注意

 

採自google圖片搜尋

 

The Body of Abel Found by Adam and Eve中,William Blake運用想像力畫出該隱臉上的驚恐與悔恨,讓觀看者的情感延伸出對犯罪同情,成功的接續了聖經裡神的正審判中亦包含了神的憐憫及慈悲而所應許的救贖──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與寬宥。(註1)

 

Minette Walters直接或間接地運用了伊底帕斯及William Blake兩文本作為小說支脈,提昇了作品的層次使小說更完整豐富。或許有人會說了無新意,但事實上每個作品皆有其文本奠基,或多或少「剽竊」前人的思想,發揚光大也好推翻也罷,重點在於是否從中發展出新思維,或者更美的物事。在《回聲》中,講求理性證據及人性等痛快淋漓的故事之外,藉由宗教意義式的信念──非關道德的,朦朧間似乎使人聽見了某種隔離於現世價值觀與智慧的弦外之音。

 

《回聲》給我最大的驚喜來自於封面「靠寫羅曼史貼補家計的家庭主婦,47歲開始執筆寫偵探小說。」,印證了先前對推理小說的看法「這跟國中時期看的『羅曼史』根本差不多」,讓我多少有些得意。Minette Walters在某些情節及人物的駕馭中,仍難脫羅曼史固有的煽情手法,最明顯之處乃在於男女互動時,將對方視為獵物或對手而有的一些情慾表現和遐想。每讀到這類段落,我便有除之而後快的念頭;還好這本書是借的,否則不免又要費力送它出去。有趣的是唐諾的導讀,我敢打賭,唐大爺可能只讀了不到100頁,即著手完成洋洋灑灑一篇文章,和此部小說對照可說是完全不知所云。

 

這本小說足足有400餘頁,我僅提及一小部份。Minette Walters以擅長取材於社會各類小人物稱著,光是這本就包含了街頭遊民、自寄養家庭逃脫的少年、未出櫃的同性戀、記者、專業白領和企業家等等。至於這本書值得一讀否,還是別問我吧。

 

蹩腳的讀書心得第一篇寫好了,寫得好辛苦,故第二篇肯定會拖很久。 

 

註1:William Blake資料,皆參考心靈小憩文章http://life.fhl.net/Art/main03/01.htm

 

Posted by 一杯醉 on 六月 29th, 2009 7 Comments

特別的貓

自從多養了幾隻貓咪後,每日有幾個時刻──起床時、下班回到家時──我一定會打從心底眉開眼笑。

 

三隻貓咪在這兩個時間會一前一後飛奔到我的腳邊,輕輕搔抓、囓咬我的小腿撒嬌地喵喵叫,我總是邊走上樓邊喚他們的名,或彎腰撈起小咪抱在懷裡,同他說甜言蜜語玩親親,餘兩隻卻永遠只有跟在腳邊打圈兒的份。

 

餵他們吃飯時亦是差別待遇,喵喵和臭臭待在桌腳邊,小咪則是高高在料理桌上獨自享用大餐,碗裡也會多一塊肉。因為被我寵壞,到了樓下就自動跳上飯桌,惹得家人哇哇叫,有次甚至母親在廚房飯廳間忙進忙出煮晚餐時,他獨自在餐桌上大快朵頤地將一條才剛煎好的魚啃了大半。

 

那次之後,小咪只要進到房子內,家人便兇巴巴斥喝他不得跳上餐桌。被當成賊兒,他老大不高興,除了喊我起床餵他們吃飯(這一向由他負責),其餘時間他不喜歡進去房子裡。

 

我明顯的偏愛小咪,使得其他貓咪狗狗眼神中常透露出一絲絲的哀怨寂寞,也有一些些的隔閡存在,和我不能夠全然的親密。比如說:小咪會舔我的臉和嘴、一屁股坐在我臉上,這些其他貓咪從來不願做,即使是養了十年的老貓最多只敢挨著我身側磨爪按摩。有次,他與我坐在沙發上,小咪走來躍上我的懷裡睡覺,老貓一下大為光火,使勁地用前腳拍他,小咪不為所動的繼續打呼嚕,他竟然張開嘴咬小咪的頸子,結局是老貓被修理一頓,小咪仍好整以暇的蜷窩在我懷裡。

 

所以,這次小咪被咬傷,除了野貓是主要的凶嫌,我也把家裡的貓狗們列在觀察名單裡。不過,凶手有可能是我,一昧地溺愛小咪,而忽略了其他寵物們、甚或野貓們的不平衡心理。

 

小咪昨晚住在獸醫院,喵喵樓上樓下見不著他,三不五時就鑽進書房瞧瞧,以為我又把小咪藏在書房裡玩親親。直到剛剛小咪麻醉藥退了好不容易熟睡,我抱喵喵進房「探病」,他聞了聞小咪身上的藥味,認真的看那道長長的縫合傷口,似乎對他沒有失蹤感到放心。

 

小咪不止會舔我而已,除了冷酷不領情的老貓,喵喵、臭臭只要在他身邊,他就會瞇眼溫柔的為他們舔毛梳理,看得我又羨慕又嫉妒,常一把將他抱過來,央求他舔舔我。Doris Lessing《特別的貓》中一隻貓的男主人H說「世上再也沒有比被溫柔的粉紅色舌頭舔醒更美妙的感覺了」,我完全贊同這話,小巧輕盈的舌頭毫不黏膩,細細的顆粒摩挲在臉龐上細緻、酥癢的感覺,會讓人心情一整個明亮起來,再多的煩悶都會在瞬間溶化成黏呼呼的糖漿。

 

《特別的貓》裡貓的男主人H與女主人S有段經典對話,我看到時擊掌大笑,忍不住想抄下來讓大家看:

 

 

「這是我見過最不堪的一場情慾表演。」S盯著她那位迷戀他們家貓咪的丈夫說。

 

「喔,好可憐的貓咪喔」H說,「我要是梅菲斯特的話,我絕對不會對妳這麼冷酷。」

 

H,你真是噁心透頂」S說,「連這種話你都說得出口,沒人會相信這是人說的話。不過我早就曉得,你本來就是個噁心的傢伙。」

 

…………………….

 

「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啊」H說,「他對她來說實在是太老了。」

 

「喔,我的天哪」S說,「我看我還是趕緊把你帶回家好了。要是再待下去的話,我敢打包票,你會乾脆自己上場,跑過去跟那隻貓做愛。」

 

「我真希望我可以這麼做」H說,「多麼精緻優雅的野獸,多麼美麗迷人的生物啊,她是一位真正的公主,當貓實在太可惜了,真讓我傷心。」

 

 

Doris Lessing在這本書中,以一個愛貓人及觀察者的精神,寫下她養的「貓的生活」,每一隻貓具有不同的個性,和人類一般各有不同的社會行為,有自私虛榮的母貓、審慎穩重的黑貓和倖存卑屈的流浪貓。我尤其愛看她描述兩隻母貓生產、餵養小貓的章節,這使我有些遺憾太早讓臭臭結紮,在她五個月大第一次發情把臀部拱得高高、朝小咪放電提出邀請時,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送到獸醫院。

 

母貓生養小貓或許是個美麗溫馨的過程,但經歷太多次流浪貓的生產,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我們得在小貓稍長時捕捉起來抓到遠處去放養,以免後院貓滿為患。Doris Lessing在書中也說自己自幼及長,從非洲農田到英國倫敦,曾經親手掩埋許多才剛出生的小貓。四個月一胎,生完沒多久又立刻發情懷孕,若不施行結紮術,沒有幾個人可以負荷日趨龐大的數量。

 

小咪從獸醫院回來後,似乎知道自己受傷了該好好休息,兩天來除了吃飯一直在睡覺,不會像之前討著出去玩。從醫院接回來時,看見約四公分長縫了八針的傷口,麻醉藥未退四處跌跌撞撞,我禁不住直向他說對不起,若不是這陣子為了照顧甫結紮的臭臭,疏於關照他,不至於讓傷口化膿才發現,就不用挨這一刀了。

 

現在小咪在書房裡享受高等級的疼愛,臭臭與喵喵被隔離在外頭,又是無情的冷落。唉,無法給同等均一的疼愛,是養太多動物的最大煩惱啊!

Posted by 一杯醉 on 三月 9th, 2009 8 Comments

秋天

秋天是引人愁思的季節!

李清照《聲聲慢》膾炙人口而弗厭,年輕時嘗不出箇中滋味,一昧強說愁;及至中年,低吟清唱,一字一字在唇齒、胸膛間緩緩流轉,俗事聚攏後逐漸飄散,驀地啞了嗓子潸然淚下,僅剩一愁字,像掛在臉龐上的淚珠,徒是情感。

 漸漸地對新事物難得提起興趣,鏡頭不停的回溯,忽地噗嗤一聲笑出來,記得自己這麼說:「好個捨棄與放手,那愛情豈不是都得像幅畫,掛在牆壁上,供情人們觀賞就好!」──少不更事多輕狂。在悲苦的深秋裡,這唐突的可愛教人懷念,當時哪能料到佇立畫前的感觸心思。或許只有在驀然回首的恍惚時刻,才能發覺紛紜往事中彌足珍貴之處。 

 

以為一次走到底就能忘記,不住地沉湎,哪知未到盡頭,身子亮紅燈發出警訊,才記起自己的病。不是新鮮事了,但在愁緒如麻之時,彷彿迎面一擊,厭世念頭攀升不止,著實痛恨起自己的命運。 

終究屈服,對死亡的熱切想像只能當作偶一為之的消遣,按部就班重新調養身子,上緊發條的同時腦海裡浮現「命若琴弦」──人的命就像這琴弦,拉緊了才能彈好。老瞎子淒楚的琴聲咚咚敲在心弦上,無限的失落是身為人的宿命嗎?過去為尋求救贖所搜括來的教諭與領悟,比秋葉更早地枯萎,我總是過於心急呵。 

《命若琴弦》,中國現代文學作家史鐵生的短篇小說作品。故事由一老一少兩個瞎子開始,代代傳承以三弦琴說書表演維生的一老一少,老的消逝了,年輕的也老了繼而引領下一個少年。因殘疾而經歷比別人更多的人世磨難,即使心中有偌大動蕩喧囂,卻仍不卑不亢的行走著,越過山、雲、村落和歲月,只因心中那堅實的希望信仰──彈斷一千根弦就能打開那紙讓他們重見天日的藥方──上一代的老瞎子將藥方封在琴槽裡,得真的彈斷一千根弦才有效啊。藥方其實是張白紙,琴弦數由八百、一千、一千二百一代代流傳下去,發現這善意謊言後死去又活過來的老瞎子,仍繼續將藥方交給初嚐人世失落況味的小瞎子。藥方雖然是虛設的,但非有不可,有希望才能熬過重重苦難。 

這算是則宗教寓言──生命的價值在於過程,而不在那幻現的目的裡。人生有難關,而我們總得以關關過,雖不見得能毫髮無傷,但「迎戰」卻是我們唯一的活路。 

史鐵生在二十歲時截癱,最美好的時候迎接他的是一輩子的不能行走,和註定殘缺的人生,中年時又罹患尿毒症,現終年洗腎與輪椅為伍。由如此殘疾之人寫出來的作品,尤其是早期,字字句句皆扣人心弦,殘疾限制了他與外界的接觸,但也造就與他人不同而更豐富的內在經驗。誰沒有殘疾呢?從出生、成長一路上我們經歷多少大大小小的波折,就心靈而言所有的人都是殘疾之人。藉由史鐵生的筆,我看見許多被刻意遺忘的哀傷。 

他曾對上天赤裸的控訴──「就命運而言,休論公道」、「我常以為是眾生度化了佛祖」,這並不可恥,唯有親近過才會有這背棄般的體悟,方能了解人是多麼孤獨地活在世上,就像一件殘酷的餽贈。從來,人們只教導別人樂觀、勇敢,凡事務實的趨向正面;沒有人告訴我們該怎麼好好地「哀傷」,總被草草帶過。那是一個虛空的灰色地帶,形式大同小異,內容千變萬化,你我可能老死難相理解,卻是我們活著時唯一的自由棲地,也是唯一能真切對生命謳歌的地方。 

問網友他知足的祕訣,他說:無欲則剛;我說太過無欲會變得虛無,找不到支撐點,他答:上善若水啊。沒好氣嗔怪他拿老子敷衍我,隨即呵呵笑開,急什麼呢?再捻起一根琴弦拉緊,一步一步,有一天我也將沉靜的走出去,或者走回去。
 
 
 
 

 

Posted by 一杯醉 on 十一月 16th, 2008 20 Comments

非寫不可

相親時常遇到不擅交際的男子,交換姓名、工作及居地後,便茫然地雙手緊握杯子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約有八成的人會背書般的問:「放假時都做些什麼休閒」、「平日有什麼興趣」,這是簡答題,我就簡略的回答:看書。通常他們還會機械式地接著問:「哪類的書呢」,回答的次數多了就會想作怪:道德經、紅樓夢,果然常看見他們尷尬的匆匆轉移話題。不過也有人天真的問我裡頭寫些什麼,這時我只好倒楣地結結巴巴述說概要。

 

遇到說自己喜歡看書的,我一定會問他最近看的三本書名,因生活圈狹隘,加上近十年不看報刊雜誌,這是我獲得新資訊的法子,也常能從對方答覆中得到一些自己平日疏漏而又富趣味的面向。比如最近看的遠藤周作、李喬、齊格飛.藍茨(Siegfried Lenz等作品,都是經由他人口中而得知。讀完這些精彩的作品後,屢次感激涕零的向對方道謝,沒有他們的分享推薦,我極有可能一輩子都看不到這些作品。

 

「三本書名」也有點不懷好意──以閱讀品味評斷高低。有次為了這事和男友吵起來,和他交往時每隔幾個月我就會作此一問:最近看什麼書?他說正在看日本某作家寫的愛情小品散文,立即上博客來查詢,結果是我向來最不齒的類別。「你幫我訂的書單好像不是這種的吧」、「我在水深火熱的地獄中,你竟然還有心情看那種甜滋滋的書,是在跟誰戀愛嗎」,一下子怒火中燒,不相干的事一併扯進來吵嘴。以後他再遇到「三本書」的問題,一定戒慎恐懼顧左右而言他。

 

出版界有陣子極流行推理小說,著名的首推臉譜系列,由唐諾導讀,擅於旁徵引博、東拉西扯的他,常把我唬得暈頭轉向,心情熱烈地啃讀幾本後不免大失所望──這跟國中時期看的「羅曼史」根本差不多嘛!而唐諾導讀文中提的,小說裡通通找不到!

 

後來上網,看得一位文筆極好的偶像網友大力推薦某推理小說,又興沖沖的找來看,心得與前無異。不知好歹的上網回文責怪他過於抬舉,當時大概有一馬子人在電腦前笑壞了,那位偶像網友是出版社總編輯,平日寫文多是推銷自家的出版品,自然是舌粲蓮花,只有我這不明所以然的二楞子信以為真。

 

閱讀是很個人的,同一本書,因為背景、文學素養的差異,別人看到的與自己看到的不盡相同;時間空間的轉換,一個人對同一本書的審美能力及所產生的心象也不同。或許推理小說裡的深度是我所不能及的,所以喳呼埋怨別人「誇大其詞」很是魯莽。但因為「受傷」太多次,平時除了經典之作(譬如諾貝爾文學獎),仍對書頁上的名家導讀、推薦持七分懷疑的態度,也養成不看近期出版書籍的習慣,一部作品若不能存留十年以上,我想應該沒有閱讀價值吧。

 

由於平日閱讀以小說為大宗,久而久之(讀太多讓人心情大壞的小說)不免疑惑小說好壞的標準為何?「只要喜歡就是好作品」,這連自己都說服不了。為了提昇鑑賞力,有陣子找了些評論類的書籍來看。因為疏懶,找來的書都不太正統,類似三分鐘速成班的那種,讀完之後自然是滿腦子漿糊。迫於「鑑賞的需要」,還是逐漸歸納出一些重點,或者說主觀的個人品味。

 

小說是由故事及敘述構成的,千百年來世間的故事起起落落大同小異,小說的精妙之處正是在「敘述」──情節安排、人物刻劃、物事風景與語言運用,藉由作者的眼與筆,讀者可以擁有別開生面的視象與體會。同時,地域上的社會民情特色是否能突顯,及是否呈現歷史、背景環境的變動,也是我的鑑賞重點之一。

 

看個小說都這麼辛苦,幾次想寫閱讀心得,東想西想可能得寫上幾千字才能解決,只好打退堂鼓。遺憾地對友人道:船過水無痕,這樣似乎留不下什麼東西,他說那是需要緣份的,該記得就會記住,這說法深得我心,哈。

 

有人說:一個作品裡未道出一件不為人知的事是不道德的。乍聽之下頗有難度,天下高人智者、鉅作經典何其多,有什麼事是只有自己知道的呢?

 

這句話,對原本就寫作障礙的我算是一項打擊吧。換種說法,有什麼事是非寫出來不可的呢?

 

 

 

Posted by 一杯醉 on 十一月 29th, 2008 3 Comments

魚戲蓮葉間

收藏習慣始於「禮物」,當然是我送給人,記憶中收到禮物的次數極少,也有可能自己總不太珍惜收到的東西,所以遺忘得快。相反的,從手中送出的每一件,皆牢牢烙印在腦海裡,由此可見我挑選禮物時的用心和唯我程度。

 

沒記錯的話,最早購入的藏品是一對象牙豬仔──情人節禮物,一路跌跌撞撞、變來變去,如今大抵塵埃落定以明、清代老件和闐玉為主。除了象牙、和闐玉,我還蒐藏過天珠、瑪瑙、琉璃、水晶、綠松石及緬甸玉等半寶石類的首飾或珍玩,雅翫類則有瓷器、木雕、竹雕及壽山石等等。乍看之下五花八門,其實不脫一個範疇──老玩意兒,幾乎每位玉友都是這般雜來雜去,追究起來大概都是因為專精品項並不時時能見到或得手,祇好偶爾買些雜項「止癢」;也貪鮮,好奇覷窺他類收藏之妙趣,往往這種轉手得快又賤價。

 

 

接觸壽山石亦是因為送禮。調職前夕為老闆多年來的相忍表達謝意,頭一遭送主管禮物,傷透腦筋四處問人該送什麼比較好。擅長辦公室送禮的二姊說:酒、茶葉和琉璃擺飾,但老闆不喝酒也不喝茶,而我極討厭琉璃工房類閃閃亮亮的製品,只得了一個主意:擺飾,就勤奮且一點也不忘我的搜尋網拍。

 

對石頭認識不多,總的就是石頭和石雕,根本不知其種類,看見壽山石照片顏色豐富便見獵心喜,鎖定此石種歡天喜地瀏覽挑選。朋友忽問一句:妳知道壽山石產地在哪嗎?「台東吧」,花東石頭素有名氣嘛。朋友無奈的搜尋網頁為我補習,邊唸我只懂得亂買一通。

 

壽山石以產地而命名,礦脈位於福建省福州市壽山村,品種繁多達一百三十幾種,堪稱中國國石。因質地温潤,色彩斑斕,柔而易攻,與雕刻藝術結緣深厚。福州市更設有國家級石廠(中國許多地方名產及民間工藝皆由國家直營,如宜興紫砂壺亦是),栽培多位享譽國際及收藏界的雕刻工藝師,在蘇富比拍賣會上常可見到壽山石古玩或作品的蹤影。據古籍言,在宋代壽山石就已開始大量開採用於雕刻;元代始用於刻印,因此有印鈕藝術的產生,在歷代文人雅士間蔚為風尚,一直影響到現在,壽山石雕刻藝術仍以印鈕為主流。

 

噢,學問這麼大,網拍一堆幾百塊錢的壽山石印材,我當它是便宜的玩意兒呢。雖有言「禮輕情意重」,囿於送禮對象為上了年紀的長輩,預定價格為五仟元左右。以此價為搜尋標的,很快地就看到昂貴的「真品」,原來那些幾百塊錢的都是魚目混珠粗糙的外省石,而我的五仟元大約只能買方不起眼的小印材、把玩件或醜不拉嘰的大雕件。

 

網路拍賣不需要店面,但「門面」總是要的,網頁設計及商品攝影大概是這幾年應網拍而生的新興行業了,賣衣服的還得加上模特兒的費用,一點兒也偷懶不得。大部份的網拍賣家多疏忽一個環節,實體商店裡有店員負責推銷,難道虛擬商店裡就不用嗎?

 

我們活在一個符號意識的世界啊,如品牌、廣告皆是以此道操縱人心──不露痕跡的告訴你:什麼樣的人玩什麼樣的鳥。人生一場,做什麼樣的人孰能選擇,不過是屢仆屢起的「自我意識」盛宴,在眾多的符號謊言中不斷尋求安身之地。免不了一身披掛,有人以財富地位、做人處事及思想認知來定位,有人則以純物質的物事來滿足自己,落入「玩什麼樣的鳥就能變成什麼樣的人」的迷思裡頭。

 

圖片、「文字」是經營網拍的最大利器。除了商品基本說明,若肯花心力寫一篇文案,不管是理性客觀述說,或者感性呢喃自語,更甚厚顏胡扯,就比別人更多點機會賣出東西。好比買樂透,多買一張中獎的機率就高一點;多寫幾句話,瞎貓碰上死耗子,說不定就剛好呼攏到哪個倒楣鬼,關鍵性的觸動了他心底某處的匱乏,進而開啟他消費的動機。舉個簡單的例子,「這件洋裝很可愛喔,穿上它感覺春天就在身邊了」,可愛、春天等字眼會打動哪些人呢?

 

對壽山石一知半解,不僅在繁複的石種資料中眼花撩亂;加上限定的預算,東加西減頻頻殺價計算,一個晚上就吃不消了,臨時抱佛腳果然不容易。心智疲憊狀態下,輕鬆簡單的解說文字吸引了我的目光。這位賣家的文案不提石性、雕工,淨說些無關緊要的話,譬如狗雕件,通篇只寫他家養的狗如何貼心、走失;獅獸雕件則談起人外表與內在的反差現象;魚雕件則單句疑問「魚兒好像從來不睡覺的?」。面對篤定而率性的文字,我一下就產生高度好感,參考交易評價後便投下信任票,甭管石種及預算了,就是想買他的東西。

 

最後挑中這件老高山「魚戲蓮葉間」(一般以「金玉滿堂」稱之),只因它大小及價格適合。賣家得知這是送人的禮物,好心提醒我恐怕不討喜,因這是老件看起來陳舊。當時已力乏,只想快點解決這檔事,心想頂多上個油,石頭不都那個樣子嗎,況且照片上顏色燦爛漂亮呀。

 

(圖片由無聲工作室拍攝)

 

電腦圖片與實品果然有不小色差,東西真的很老,恰好對我胃口,擺在書桌上端詳一晚,掙扎良久終於以「太舊不適合送禮」為由,便宜自己收下了。老闆的禮物呢?預算罄盡,草草以價廉物美的「駿馬奔騰」壽山石大雕件打發了,原來放下自己後就能順利完事。老闆還很愛呢,收到時眼睛陡地發亮,似乎很欣賞。

 

 

在彩陶、石器、玉器、青銅器、木器、瓷器及畫像這些中國古代的文化創作中,寫實或象徵的魚圖案是常見到的內容,數量眾多,且起源得早──半坡遺址仰韶文化的魚面紋盆。一直到現在,年夜飯桌上一定要有條紅燒魚,水墨畫的魚是畫家基本功夫,家中沒池子的也想辦法弄個水族箱養魚,魚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一般我們的印象中,是以魚和餘字同音,故將它用來表達「富貴有餘」的吉祥之意,這算是一個訛傳吧。審視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我們可以在豐收與豐產──從物質與人口的思路中發現,魚的意象是在闡述中國古代農耕漁獵生活中「多子多孫多福氣」生殖繁衍觀念。

 

在中國傳統裡常見到的魚題材表現方式,有象徵合歡與生殖的雙魚圖、「露骨」的魚鳥圖,生殖與富貴直接關聯的鯉魚躍龍門及魚化龍等圖案。它也常通過神話傳說與民間故事,以種種幻化神通廣大的形象浸透於我們的生活之中。當歷史消逝得無影無蹤,這些人類最原始的生活經驗濃縮成一個簡單符號,仍貯存在下一代的意念裡,成為顯在或潛伏的民族集體意識。

 

原本打算將收藏品一件件拿出來寫,第一回寫了鹹蛋超人和手錶,以第三人稱進行不很順手,便虎頭蛇尾擱下了。再重新起頭,依舊寫得痛苦,這篇足足花了三週,故下篇應該也會難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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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一杯醉 on 十二月 22nd, 2008 No Comments

第一次看古玉展

特地請一天休假,從屏東坐火車至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台南玉友說要陪我去,順便當司機,但他是相識三年以上卻未曾謀面的網友,為了安全起見,找了位女同事作伴。除了展場只能隔著玻璃窗欣賞的約五百件美侖美奐的古玉,還去玉友家上手盤玩百來件,一整日不亦樂乎,很久沒這樣開心了。大概因為興奮過頭,回程車上竟開始發高燒。Orz

一樓文物陳列館,展期只到12/28,是台南市古玉收藏界年度盛事之一。每個玻璃櫥櫃由一位收藏家負責,上面都有貼封條。

收藏久了,會有固定路線。比如有人專收鳥雕件,之前就開過古玉小小鳥的展。這位收的是古玉印,除了印材還有印刻文及拓本。有沒有看到那個小小的白玉覆斗印,好迷人哪。

 各式各樣的人物雕件,以童子雕件為主。

 古玉法器的部份比較稀有,盛行於唐朝。

 動物雕件,以明清件為主。

 鬼斧神工多曾次鏤空雕件。這些年代比較早,約為宋或元朝。

照片都是玉友拍的。也有單件細部圖,但非我的收藏品,不便代為公開。

Posted by 一杯醉 on 十二月 26th, 2008 3 Comments

偷心賊

我必須說:《偷心賊》(The Lost Diary of Don Juan)是一本很不要臉的作品。

 

眾所皆知,唐璜Don Juan)是一名西班牙家戶曉的傳說人物,以擅長偷香竊玉、放浪不羈著稱,一生中周旋被用作「情聖」的代名詞。其最早來自於西班牙僧侶兼劇作家帝索‧莫里納(Tirso de Molina, 1584-1648筆下塞維亞的風流客與石頭客人》;十七世紀迄今西方國家以唐璜角色為主重複著墨刻畫的作品創作不斷唐璜成為世界的、典型的文學人物

                                                                       

作者Douglas Carlton Abrams,在小說開頭故弄玄虛地寫篇「編輯小記」,訴說此作品來自於一個匿名包裹──秘密地藏了幾個世代,十六世紀唐璜本人的日記之翻譯手稿。在普遍的認知裡,唐璜是個虛構人物,縱然有少數學者主張真有其人,但「一本日記」在文學及史學上將是何等石破天驚的發現?他不僅以此為引首,還假惺惺道:『對於日記真偽的不確定性讓我一直等到現在才決定出版,我的同事說服我,這項歷史評斷不應由我來做詮釋,而該由讀者來決定』,並為翻譯此日記的匿名者擅自將日記分章節而破壞文本的原始完整性向學術界道歉。

 

看到這邊,你能不興奮地去一窺究竟嗎?好吧,小說不太難看,只是很像「羅曼史」而已,基本的流暢度及豐富性都做到了,十六世紀的下筆能夠如此已屬難能可貴。措手不及,小說末又附上一小則「作者小記」──作者是二十一世紀的Douglas Carlton Abrams,根本不是什麼十六世紀的Don Juan,當下我真想搥這本書一百下以洩忿,身為出版社編輯兼作家竟戲弄讀者至此!

 

顯而易見的,《偷心賊》是以Tirso de Molina的劇作為文本,包括以各種社會階層的女子(公主、公爵夫人、侯爵千金、平民和奴隸)作為唐璜風流無度的表現,宗教審判的背景及唐璜對宗教的挑戰等等,皆是來自於經典之根的老調重彈。另外,內容中貞潔與愛情的話題,則是十九世紀浪漫主義的延伸。而本書作者最著重的,應該是針對情愛、感官與靈性的探討,裡頭以不小的篇幅來描述性愛過程,所以我說它像羅曼史。

 

以作品成就而言,《偷心賊》乏善可陳,算是一本不太粗糙的羅曼史而已,它應該穿上粉紅色外衣才對。

 

在性開放的年代,當禁忌不再是禁忌,還有多少人對探索男女情愛的小說感到興趣?真實的社會新聞往往比杜撰的小說更加精彩、駭人聽聞;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對情慾的體驗及心得,可能高於關在房門裡努力不輟的老作家們。

 

但圖書館、租書店裡的「羅曼史」本本皆破爛不堪,黏著滿滿的膠布,顯現它的高借閱率;由此可看出,露骨揭示性愛、情慾的著作縱然不再成為「創舉」,卻歷久不衰有著廣大的消費族群。它猥瑣地存在於不起眼的角落,也默默地流傳下去,流通性及壽命可能高於任何一本高高在上的文學名著,也難怪堂堂一個大出版社編輯會不顧老臉地「撩落去」。

 

 

Posted by 一杯醉 on 三月 9th, 2009 No Comments